本报综合消息 国资委有关人士近日表示,国资委目前正在加大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的力度,所有困难企业的政策性破产将在4至5年内完成。
据了解,政策性破产的有关政策核心内容是,允许破产企业的土地和资产处置所得首先用于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不足时,由政府出资安置职工。目前,全国2000余家企业将在未来面临政策性破产,涉及呆坏账金额达到2400亿元。
国资委有关人士说,加大力度完成政策性破产,将有利于有不良资质的资产退出市场,加快国有企业进入市场的速度。从1995年到2002年,完成破产的国有企业已有7798家,而国有骨干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利润从5年前的807亿元,已经达到2002年的2636亿元,增长了2.3倍。
该国资委官员告诉记者,困难企业就是指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和长期资不抵债的企业。具体的财务指标是资产负债率在100%以上,目前这样的地方性企业达到2500家。
“其中1/10的企业涉及资源枯竭的油矿、煤矿、有色金属和核工业矿山。”该人士指出,目前全国200家类似的企业,大概有100家已经在此前完成破产,还有100家等待政策性破产。之所以将这类企业列入在政策性破产的名单,是因为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资产负债率没有达到100%以上,但是由于资源枯竭,缺少经营场所,所以亟须利用剩余的有效资源进行企业转型。将非矿山、非油矿等矿业以外的辅业进行重组。
“将进行政策性破产的还包括200家军工企业。”该人士指出,“虽然一部分军工企业目前早已转成民品生产,但是仍然享受关于军工企业破产的特殊政策,并享受特殊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