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只有履行好这一基本职责,代表和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工会才能不断增强对职工群众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才能更加牢固。那么,如何才能当好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切实做好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关键在于推动工会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早在3000多年前的商汤时期,我们的先人就提出了“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思想,这个思想的核心就是创新。江泽民同志也讲,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对工会工作来说,只有不断创新,工会工作才有生命力。面对日新月异的变化时代,面对职工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就业方式、分配方式和内在需求的多元化,面对工会工作遇到的纷繁复杂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唯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才能不断实现工会工作的新突破。
创新要求我们以首创精神,勇于突破老框框。要坚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指导工会工作、认识工会工作、评价工会工作,不断深化对新时期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发展规律的认识,推动工会工作始终与时俱进。求稳怕变、怕冒风险、安于现状的思维定式,无法创新;不怕挫折、敢为人先、争创一流,在实践中努力探索工会工作的新路径,才是创新。
创新要求我们立足前人并超越前人。中国工会的前辈们在长期的工运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斗争经验,这些经验是我们的宝贵财富。但是,历史在前进,时代在发展,情况在变化,我们“绝不能要求马克思对百年以后出现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邓小平语),因此,工会工作者要以永不满足的精神,不懈进取,敢于突破并超越前人。超前思维、超前动作,不断改进,不断创新,努力完善工会的服务手段,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创新要求我们着眼于创造不同于一般的工作特色。从自身的实际、优势和特点出发,善于把上级的总体思路和部署与自身的实际紧密结合,寻求新视角、新载体和新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优势,挖掘自身的潜能,创造出与众不同、独具特色的工作品牌。要重视职工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创造热情,推动工会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
工会工作只有开拓创新,才能充满生机,焕发新的活力。在创新中求活跃、在创新中谋发展,是职工群众对工会工作的迫切期盼。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增强创新能力,是使工运事业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必然要求。
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创新是推进工会工作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