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已基本建立,目前对经济困难学生采取的资助政策包括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别困难学生补助、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奖学金等。
●奖学金分本、专科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奖学金两种。
●学生贷款是由国家向学生提供的无息贷款。
●勤工助学是指学校提倡、支持并依法组织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一定的报酬,用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行为。
●特别困难学生补助是国家为保证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而给予学生的专门补助。
●学费减免是国家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实行的一项资助措施。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其主要优惠政策,一是无需担保,二是由中央或省级财政贴息一半。
高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均可持本人入学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般情况下,学生每年可得到8000元左右的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
●国家奖学金于2002年9月1日正式实行,明确为中央政府的无偿资助。其资助对象为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定额发放给45000名学生,按两个等级发放,其中10000名特别优秀的学生享受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35000名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其所在学校减免当年的全部学费。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