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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70元/月或295/月

2023年10月16日

本报讯 近日,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渭南市对部分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进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为每月270元或295元。

据渭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1995年经省政府批准,渭南市(含渭南经济开发区)、韩城市、华阴市、大荔县、澄城县、富平县、白水县、潼关县,执行三类最低工资标准150元/月;蒲城县、合阳县、华县执行四类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月。此后,曾经还有过3次调整:1997年7月1日,在1995年的原基础上每类标准增加20元/月;1999年7月1日在1997年调整的基础上又增加了40元/月;2001年10月1日起在1999年的基础上每类标准再次增加了60元/月。

这次调整的具体政策是:临渭区(含渭南高新开发区)、韩城市、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由原来三类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执行二类最低工资标准295元/月;澄城县、富平县、白水县继续执行三类最低工资标准270元/月;蒲城县、合阳县、华县由四类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执行三类最低工资标准270元/月。

(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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