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3年10月16日

百事通先生:

您好!现有一劳动政策问题需您帮助解答:自1998年至今,陆续有职工合同到期,由于企业效益不好等原因,没有与职工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这部分职工也没有上班。请问现在企业与这部分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郑敏

郑敏:

您好!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应该与职工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关系的手续。正常终止劳动关系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没有与职工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这部分职工也没有上班,形成事实上的终止关系。如果有的职工已经在其他单位工作,并在其他单位缴纳了社会保险,说明用工关系已经实际转移,对这部分职工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终止劳动关系,又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应该尽快与职工续订合同。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都要给付经济补偿金。

■百事通

上篇:上班短休期间出现伤残企业亦应赔偿
下篇:广告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Img/2003/8/2003080503-1.jp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03-08/05/319549.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