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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接到宁强县多名居民投诉,强烈反映农网改造“一户一表”收费太高,远远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当地群众普遍反映,收费所列项目含糊不清、费用过高,而且收费不统一。回水河村用户张某票号为004468、马某票号为004460、赵某票号为001403、马某票号为004461的“收款收据”上摘要栏为“进户工程材料费”的金额均为250元。柏林驿村一姓杨的用户说,他们村有几户收取的费用高达300元,如果不缴费,通常以停电来威胁。汉源镇回水河村周某说,2002年6月电管站为其安装电路(材料、电表是自己买)收取150元安装费,未给出示任何票据。
记者前往电力局农网办采访,问及“一户一表”收费为何不统一,一位工作人员说:“收取费用多一点,少一点都很正常”。随后,记者采访了宁强县电力局负责农网改造的谢副局长,他说:“主要是宣传不到位,群众认识有误。另外,电力局开票时没把费用分开,未注明,技术监督部门没有提出异议。宁强县内线路比较远,县电力局基本按材料费收取,不足部分由电力部门补贴。”对于记者提供的票据,谢副局长说明显是违规,此前他根本不知此事,他将严查此事。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农村农网建设与改造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即陕政发[2000]26号文件规定:(一)用户进户线费用(指电度表以下到用户入墙第一支持点,含漏电保护器),每户按不高于150元向电力部门交纳,个别不足的由电力部门补贴。(二)取消电表保证金。凡需要换新电表(保证2千瓦用电)和新装电表的,由用户(省上确定的贫困户除外,其电表费用在省扶贫资金中列支)自行到电力部门指定的电表经销点购买,对能继续使用的原有电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除外),电力部门不得强行要求更换。(三)凡列入农网改造工程的项目,供电部门不得收取间隔费,暂时免收用电贴费。
本报呼吁上级主管部门能够重视此事,杜绝这种违规现象,把减轻农民负担确实落到实处。本报汉中记者站张志伟 王毅 陈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