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5日,记者从西安市环保局获悉,今后政府规划和建设都必须先通过环境评价,不过关的项目不能实施。建设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市环保局将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执法力度,从源头控制污染。
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西安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西安市一些项目即将完工或已竣工才到环保局补办环保评价审批手续,有的甚至不进行环境评价。近年来一些区兴建大学城,也没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一旦发生危险,数万人的环境利益将受到损害。前不久,对秦岭北麓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整治,许多没有经环境评价的旅游设施被强行拆除,已开工的建设项目被责令停工,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据介绍,到今年底,西安市60多家万吨以下的纸浆厂和5000吨以下用废纸做原料的造纸厂将被关闭。
本报记者 柳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