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建一公司一工区的陈淑华,1994年丈夫病故,上有两个年迈的老人,下有两个年幼的孩子,最小的只有5岁。但正在此时,单位却让她下岗了。这对她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然而,陈淑华凭着她的一股自强、自立的争劲,自筹资金,开石玩店、开小卖铺,几经失败、挫折,终于使一家的生活有了保障,孩子能安心上学、老人的晚年生活也很幸福。但她并不满意这些,又到农村去承包了果园,准备在广阔的农村天地里大干一场(见《陕西工人报》8月14日3版)。
按说,像陈淑华这样的困难家庭,单位是不该让她下岗的。她下岗之后,也有些好心人劝她去找单位领导,让领导给她想办法,但都被她拒绝了。硬是靠着一股争劲,让全家温饱无忧。陈淑华的可贵之举,无疑为我们众多下岗女工树立了榜样。
在时下的众多下岗职工中,像陈淑华这样年龄大、没有技术、文化程度不高的下岗女工不少,有许多用人单位都不愿接收她们,她们本人也缺乏陈淑华这样的争劲。于是,有的长期呆在家里吃低保,有的为自己的日子过不前去而发愁,就是不走出家门到外边去闯一闯,自己谋一条生路。
下岗,对于女工们来说,会使她们陷入逆境,但关键是看你怎么去把握了,如果你能像陈淑华那样,多一点争劲,必然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还得感谢下岗呢。反之,必将是“山穷水尽疑无路”,在那儿等着政府救济,或可怜兮兮地打发日子。
■赵德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