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项统计表明,近几年来,该市两级法院受理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多。2001年受理681件,到了2002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780件。2003年上半年仅西安市新城法院就受理此类案件374件。
从受理案件的调查情况看,当前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类型有,关于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关于因辞退职工、经济补偿而引发的争议;关于工伤待遇的争议;关于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争议等等。这些劳动争议有两个共同特点,即与生产劳动有密切关系,与职工的生活有直接关系。
就此类案件不断增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劳动立法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制度改革和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现实需要;二、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法律意识还较浅薄。一方面用人单位依仗强势地位,肆意侵犯劳动者权益,另一方面,劳动者不能主张和了解自己享有的权利,在抽查的200份劳动争议案中,因原告超过了仲裁申请期限而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就有185件;三、劳动行政部门管理监督不够。近年来,各类企业数量激增,自主权也逐渐扩大,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事也逐年增多,但劳动行政部门或因人员不够或因机构不健全,不能深入实际、及时发现、制止,导致劳动争议案增多。
为此,相关职能部门建议,要加大立法力度,尽快完善劳动法律体系,避免一些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冲突,增加执法的操作难度;加强劳动法律宣传,提高用人单位领导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完善、加强劳动仲裁机构,坚持调解原则,尽量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
■本报记者 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