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西安等地区连续发生的几起治安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又一次提醒人们,要十分重视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影响当前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因素很多,但归纳起来,大致有如下几点:
思想认识的因素。少数地方和单位对综治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当前经济发展面临不少困难,领导一门心思忙经济,难以集中精力抓综治工作,加之有的地方体制改革,少数人怕职务变动,带来思想波动,人心浮动,工作不动。
有关政策的因素。目前许多文件规定,农民要减负,机关要减编,村干要减员,不准搞升级达标活动,有的地方和单位便以此为托辞,弱化领导,使综治工作的保障机制难以落实到位。
防范措施的因素。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各种所有制企业不断出现,尤其是国有企业逐步向民营、私营转化。一方面企业的市场意识、经济效益意识明显加强,另一方面少数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包括参与社会防范意识有所下降,企业发展与综治工作不同步。过去能一喊到底,现在有些“转化”企业对此不够重视,不仅原有的常规性的防范措施难以巩固,根据新情况必须采取的新措施更难以到位,出现了漏洞,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社会环境因素。目前正处于新旧两种体制磨合期,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形势下,经济活动日趋活跃,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也会增多。一是受“优胜劣汰”等经济法则的影响,许多企业不够景气,下岗职工不断增多,为了生活,其中的极少数人甚至走向犯罪。二是交通、通讯事业的发展及各种高新技术的应用,给一些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外来人员作案,特别是流窜作案分子智能化犯罪呈增多趋势。三是企业自主权增大,原来督促企业参与综治工作的许多行政制约措施已越来越不适应,过去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包括综治领导责任、一票否决制等等,现在难以适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私营企业。
为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我们一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增强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综治工作是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民心工程,各级领导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根据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工作,不断开创综治工作新局面。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照普法总体规划要求,深入开展全民的普法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进行社会化宣传,促进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以形成良好的法制氛围。
坚持“严打”方针。适时开展专项斗争,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不让他们形成气候,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也要依法建立完善防控体系,增强防范意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安全单位活动,切实促进社会治安的好转。
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积极参与是综治工作的核心。要建立健全组织和投入必要的活动经费,保证基层综治工作正常开展。进一步落实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经济工作。利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各种手段搞好社会治安综治工作。
(杨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