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涌现出来的新型企业,其性质、特点和运行机制都有别于国有企业。积极研究探索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的实现形式,对拓展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新领域,实现工会工作的重大突破,对工会组织调动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维护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均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笔者通过参与和研析一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实践,认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可有以下几种实现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这种形式可适用于各类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可结合企业实际,行使下列职权:对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和管理知情参与权;对集体合同方案审议通过权;对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协商否决权;对集体协商、工资谈判的职工代表,职工董事、监事和先进模范的选举评议权;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监督权。
2、工会主席列席董事会议制度。工会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是工会代表职工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一个重要渠道。企业工会作为企业职工重要利益代表者,必须紧紧抓住这一重要法定权利和重要渠道,充分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3、民主协商会议制度。此形式一般适用于外资企业。以工会或由工会组织的职工代表为一方,以外商和中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为一方,按照人数对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行使上述外资企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4、劳资恳谈会制度。这种形式适应于以外商管理为主的独资、合资企业及私营企业。其职能主要有两大块:一是民主管理,二是民主协商。采取这种形式,可以工会代表或工会组织的职工代表为一方,以投资者或其代理人为一方,定期协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共同关注,急需解决的问题,协商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工资、生活福利、奖惩、教育培训和其他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协商劳资之间发生的纠纷,寻求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
5、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这种形式适用于所有非公有制企业。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与完善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必须通过职工集体协商、集体参与,维护职工的权利。它与“民主协商会议”和“劳资恳谈会”有相同之处,都是通过对有关问题进行协商来实现民主参与。不同之处是,协商的结果需签订集体合同。
6、厂务公开制度。厂务公开制度是保障职工对企业的知情权。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此种制度是可行的。其组织形式、运行模式、内容与要求、方法和步骤等,既要参照借鉴国有、集体企业,又要富有非公有制企业特色,通过厂务公开,协调企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7、“双爱双评”活动。这种形式可适用所有非公有制企业。它通过开展“爱员工的优秀厂长(经理)”和“爱企业的优秀员工”的评选活动,落实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有利于协调、融洽投资经营者和职工的关系,促进职工与投资经营者合作共事,达到双满意的结果。
8、合理化建议活动。这种形式可以融洽非公有制企业劳资关系,推进工会工作顺利开展。工会通过动员组织广大员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技术革新、提高效益献计献策,既提高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责任感,又拉近了劳资间的感情距离。
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民主管理是一个新课题,笔者诚望广大工会工作者能积极投身于这一实践,摸索出更多更切合实际的形式和办法来。
■梁双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