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促进区内企业快速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从今年至2006年,对企业引进高级管理人才进行财政资金补助。
申请此项补助的企业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税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税务局的高新技术企业。二是技工贸收入在5000万元(软件企业1000万元)以上,年上缴税收在250万元(软件企业30万元)以上。三是引进高级管理人才后,技工贸收入和税收额比上年增长不低于30%;享受补助的引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曾在世界500强或国际行业前20名(国内前10名)企业中担任3年以上中高级管理职务。二是在被引进企业担任副总职务1年以上。三是引进后年薪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
此项补助的享受者为引进人才个人。由引进人才的企业每年3月份向西安市高新区经济贸易发展局提出上年度的补助申请,补助金额为被补助人才年度个人所得税的40%。
本报记者 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