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武宏
《南方周末》11月13日、11月20日报道了两则这样的消息,第一则是衡阳大火,死亡20人。第二则是河南平舆县男孩的失踪,死亡17人。凡看到第一则消息的人再看第二则消息后大部分会感叹一句:“又是一场灾难。”笔者在此纠正此种叹息是错误的,应该是“又是十七场灾难。”因为孩子是一个一个失踪的,是一个一个被杀害的。不是笔者非要咬文嚼字。问题的关键在于被杀害的每一个孩子都有父母,对他们的父母来说,孩子的遇害是不是一场灾难呢?
笔者在此想说的是灾难的量划问题。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而人的生命又是以情感为纽带的。因而,任何一个人的生命终结,对他的亲朋好友来说都是一场灾难。笔者想强调的是,以生命为代价的灾难没有量的划分,灾难就是灾难,不存在大小之分,没有量变和质变的区别。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以生命为代价的灾难往往被进行量的划分。这样,灾难便接踵而来。
灾难产生了。但远离灾难的群体先要从观念上给灾难量划。要是有一天,灾难忽然降临到自己头上呢?我们还会静静地坐下来划分灾难的大小吗?也许,悲痛已经来不及了。
其实,任何东西,只要换位思考一下,一切都明了了。
对灾难的量划导致灾难一个又一个的发生,直到第十八个孩子逃出来后,一切真相大白。灾难从量变到质变了。灾难也终于结束了。灾难为什么不在第一个孩子失踪后就被定性呢?
抛开平舆县公安部门的做法不谈,让我们看看现实。同是事故,大型交通事故中的遇难者与小型交通事故中的遇难者的处理结果就不一样。同是遇难,集体性的遇难要比单个的遇难分量重。问题就出现了,生命是平等的。同样,生命的终结对任何一个死者家属来说都是一场灾难,为什么会有不同的社会认同结果呢?还是灾难的量划问题。
为什么会出现量划问题呢?这里面就出现了如何面对生命的问题。如果把任何人的生命都看成最宝贵的东西,都看成平等的,那绝不会出现灾难量划的问题。
这是一种悲哀!
对我们这个社会来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形式化了,关心利益化了。也许这是一个治不好的顽疾。因为人与人之间毕竟有亲疏远近之分。然而,灾难的量划观念一旦以无形的力量渗透在我们的工作之中,那便十分可怕了。
于是一个人的遇害永远轻于两个人的遇害;一个家庭的不幸永远要轻于两个家庭的不幸;一间房屋的失火永远没有一幢楼房的失火更让人重视;一个病人普通的因病死亡永远没有有职有权者的死亡能得到重视了。
其实,生命是平等的。同样,以生命为代价的灾难也是相同的,它们没有大与小、质与量的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