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事业、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包括哪些项目?由谁支付?
答:《工会法》第四十一条中所讲的工资是指与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职务相应的工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有附加工资的,也应该包括附加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应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
所讲的奖励,在企事业单位包括月奖金、年终奖及生产奖等,应与企事业单位中同等的管理人员同等对待。在机关,则应与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所讲的补贴,包括国家发放的副食品价格补贴或其它补贴,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内部为本单位职工发放的其它补贴。
《工会法》明确规定上述各项目由所在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