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莫让厂务会替代职代会

2023年10月17日

“经×月×日厂务会研究决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并给以除名、开除厂籍处理”;“经×月×日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从×月×日起对生产一线职工实行记件工资制”……。类似这样的“通知”、“公告”,在一些企业经常可以看到。在厂务会上对职工进行除名,对事关职工工资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宜做出决定,这是典型的厂务会取代职代会行事权力例子。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在做出开除、除名职工的决定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全民所有制企业凡对职工进行工资、福利调整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宜,应通过职代会。这是法律赋予职代会的责任和权利。然而,在一些企业中,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涉及职工工资、福利、分配等重大决策而不经过职代会讨论审议便付诸实施的怪现象呢。原因是多方面,窃以为,一方面,由于个别主要领导总认为职代会人多,召开起来较为麻烦,再加上人多嘴杂,怕自己要出台的“大政方针”在职代会上通不过,让自己没面子;另一重要的原因是个别主要领导法律法规观念淡薄,民主意识差,独断专行,蔑视职工代表的权利。于是,将很多应由职代会决定的事情,都由厂长办公会代替了。

厂务会替代职代会弊病多。这是因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都是厂长负责制,而企业内的副职又都是厂长(经理)提名,上级部门只是备案后下个任命聘任书就行了。由于副职的命运都靠“一把手”掌握,因此副职看着“一把手”的眼色行事也就不足为奇了。于是说,只要“一把手”要办的事,要实施的方针,可以说在厂长办公会上不要说有反对意见,即使是不同声音有时也是很难听到的。如此厂务会缺乏群众基础,少了民主参与,代表不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意愿,这样厂务会出台的政策、方针只能代表厂方或者说“一把手”的意愿。

厂务会取代职代会,是个别领导认识上的糊涂、操作上的错误、程序上的违法,是对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当家作主权益亵渎与侵犯,此风盛行,危害极大,但愿这股不正之风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有效地杜绝。 ■安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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