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玉成·
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媒体上常看到或听到有的外交官回答记者提问时,回答“无可奉告”。当时不明白此话何意?便和同事议论,认为是外交官遇到不便回答的问题时的一种“外交辞令”。随着社会的发展,近年来这种“外交辞令”在外交场合也很少使用了。
但是“无可奉告”却在“内交”场合悄然红火起来。中央电视台记者曾对某反贪局制造假账进行贪污的事实进行采访,当问到该局是否有假账时,那位局长竟然回答“无可奉告”。西安电视台曾曝光某地划分宅基地造成大片土地荒芜,当采访当地主管干部时,竟然也说了个“无可奉告”。近日,渭南市临渭区一些学校让学生包售明信片的事被曝光,当记者对其中的一位中学校长进行采访时,他的回答也是“无可奉告”。
无可奉告这句话用于外交场合,既显得高雅、艺术,又很礼貌,一旦被贪官污吏或干了错事的干部所利用,就变了味道,给人一种耍无赖的感觉。表面上看这些人还气壮如牛,“虎”不失威,其实,这正表现出他们理屈词穷、故弄玄虚的窘态。
“无可奉告”岂能成为某些干部掩盖错误、搪塞舆论的“挡箭牌”。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必须剥去。不管你是局长也好,校长也罢,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难掩盖住事实真相。如果能以诚实的态度“有可奉告”,不回避,不掩饰,不护短,并坚决改正,倒可能得到从轻处理或继续获得信任,否则,只能越搞越被动。
不过,事实总是事实。人们从“无可奉告”者的背后,很容易看出他们那副尴尬和狼狈的可怜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