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如果被拖欠工资该怎么办?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鬲向前厅长,请他为农民工讨工资支招。
问:为什么把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年年解决年年出现?怎样才能根治?
答: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健全要有一个过程,加之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等等因素,都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存在的原因。因此,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需要一个过程。近几年来,各地所采取的“工资保障金制度”、“企业欠薪报告制度”等措施,就是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益探索。总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可能通过市场经济自发进行调节,必须采取标本兼治的方法,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强政府的调控手段,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严厉的制约措施,在制度和源头上对症下药,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问:我省最近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从12月1日—2004年春节前,在全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服务、制造等行业中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和被拖欠工资情况进行大检查。另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建设厅又联合下文,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出台了三项措施,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的发生。
问: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的途径有哪些?
答:主要有四个途径:一是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二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事实清楚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来解决;三是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保障仲裁部门投诉,通过调解、裁决方式来解决;四是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投诉,通过法律来解决。
问:农民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时应注意什么?
答:农民工在投诉时应注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分工管理。按照《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时,是按照省、市、区、县的职责划分的。即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受理的范围是:在省工商局、省民政厅和省编办办理营业执照和有关证照的用人单位;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受理的范围是:在本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和市编办办理营业执照和有关证照的用人单位;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理的范围是:在本区、县工商局、区、县民政局和区、县编办办理营业执照和有关证照的用人单位。
问:目前对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什么具体处罚措施?
答:当前,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并组织和调动劳动保障、建设、交通、金融、工商、公安等部门力量,采取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尤其是加强了对施工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执法力度。凡施工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克扣和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责令企业及时补发工资;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定清欠计划,限期补发;并可视情节责令企业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视情节分别对施工企业做出暂停投标资格、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对负有责任的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要依法追究其法律和行政责任。特别是对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起到威慑和警示的作用。
■王曙光 本报记者 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