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政府督察经费拨缴好

2023年10月17日

据报载:山西省晋中市委、市政府12月12日派出了由市委督察室牵头,市总工会主要领导直接参与的督察小组,就由财政拨款且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事业单位和机关的工会经费拨缴问题,逐县检查,逐县落实,并明确要求,此前未按有关法规拨缴工会经费的县(区)市,必须将此项支出列入2004年度的财政预算……

笔者在为晋中市的这一做法道好的同时,不禁想到了某县的状况。该县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均早已建立工会组织,但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的却不足10%。由于经费不能到位,工会工作受到了极大影响。有的因无经费长期不举办工会活动,开展工会工作,所建工会成了“一张纸”工会,不少职工竟然不知道本单位早已建立工会组织。

《工会法》第42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缴纳经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实际工作中,未按此项条款执行的地方还不在少数。此类现象不仅影响了工会工作的开展,而且在企业中引起了极为不良的反应,一些企业见事业单位和机关不缴纳工会经费,他们也拒缴,从而使收缴工会经费问题成了“老大难”问题。

所以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和机关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决非小事。我们的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工会应向晋中市学习,通过检查事业单位和机关的工会经费拨缴情况,采取措施彻底解决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会经费难以到位的问题,用实际行动支持工会开展好工作,在“依法办事”上为企业带个好头。 ■谭贤邦

上篇:昔日无作为群众编顺口溜砸 而今显身手职工编顺口溜夸
下篇:海安乡镇全部建立法律援助站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Content/weixinlogo.pn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03-12/31/327399.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