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肇事致人命司机被捕

2023年12月19日

本报讯 小轿车驾驶员徐志强交通肇事致死人命,11月24日经南郑县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宝鸡市渭滨路中滩路徐志强,2000年12月,受雇于其姑郭爱萍在北京丰台区大红门批发市场开的批发店任驾驶员。2003年9月28日,驾驶京F·H0595号奥迪牌小轿车随其姑郭爱萍由北京来汉中办事,10月6日22时许,该车在大河坎迎宾路由北向南行驶至0km+600m处,由于车速过快,为避让横过公路的自行车,采取措施不当,致使车驶入公路左侧,撞倒路左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离带上的路灯灯杆后又驶过隔离带与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边的水泥电杆发生碰撞,车辆严重受损,当场致车内乘车人郭雯、陈娟、杜娟受伤。郭雯经3201医院抢救无效于10月27日死亡。经法医鉴定,郭雯系纯性外力致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

驾驶员徐志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33条,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被依法逮捕。

(张晓明 李凤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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