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2003年,省纪委加大了反腐力度,狠抓大要案的查处,突破了一批重要案件。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11月底,省纪委共接到信访举报26403件次,立案6114件,结案6000余件,处分5000余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2人,移送司法机关130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297万余元。
在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西安市原体改委主任杨永明在兼任西安市证券副主任、证监会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3次收受达尔曼公司股票并获利150万元。西安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西安亚西光电仪器厂原厂长郭海生自1997年以来,纵容支持副厂长刘天容等人,利用作虚假账务等手段,使1500万元国有资产险遭转移。西安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其他涉案人员也都受到了相应的惩处;延安大学校长惠延德在任榆林高等专科学院党委书记、校长期间,利用主管该校基建工程之便,先后收受10余家建筑单位现金61万元。咸阳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长宣志林先后挪用230万元公款进行炒股、外借、投资等营利活动。西安中院以贪污、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省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荆金胜在税收检查公务活动中,为他人谋利,先后收受现金100余万元。西安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