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元月六日下午,宝鸡市总工会隆重举行了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和春节慰问金发放仪式,向在宝鸡的全国劳模送上党的关怀和新春佳节的问候。
近年来,宝鸡市委、市政府、市总工会非常重视劳模工作,先后出台了《宝鸡市劳动模范评选奖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条例,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对困难劳模采取了一系列的帮扶措施,在企业改制中安排劳模优先上岗;对省部级以上离退休劳模每月发放60—80元津贴;市级离退休劳模从2004年元月起每月享受40元津贴;困难劳模在购买公房和就医方面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坚持每年“五一”、“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对生活困难的劳模进行困难救助和节日慰问等,使困难劳模家庭生活的困难状况得到缓解。 (柳琴 山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