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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大学生的就业梦魇

2023年12月19日

□文/马武宏

2003年2月20日,在西北大学举行的大学生就业招聘会期间,河北省大城县职教中心以月薪不低于1000元的条件与西安工业学院的毕业生韩英(化名)达成了就业协议。

8个月后,11月10日,韩英已作为宁夏某公司的一名促销员领取她第一个月的工资480元。

笔者见到她时,已经是12月4日,6天后她将要领取她第二个月的工资。只是420元。“交过房租,加上吃饭与交通费,一个月的工资所剩无几”韩英说这话时,带着苦笑。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

韩英是1999年9月考入西安工业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的,她学的是汉语言文学专业。2003年7月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四年大学学业。她拿出叮她的“百宝箱”——全是荣誉证和等级证。

我翻了一下,两个三好学生荣誉证,六个奖学金荣誉证,一个暑期社会实践报告荣誉证,一个十六大知识竞赛荣誉证,还有大学生英语四级证,军事训练证,当然还包括毕业证和学位证。翻到最后,我看到二个红色的小本上面写着

“中共西安工业学院委员会党校结业证书”

“我是一名中共党员。”显然,这是韩英引以为豪的。

韩英大一第二学期就被做为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培养。她来自农村,而且她们班的党员之中唯一不是班干部的只有她一个。她的入党是靠辛勤的汗水和一颗善良的心而赢得的。

“四年来,我真的学习很刻苦,没有一丝的马虎,我认为我的汗水不会白流的,可是……”她一脸的委屈。

2003年2月19日晚,躺在床上的韩英有一丝激动,不仅仅是因为第二天有一项大型的招聘会,更重要的是她的父亲,她认为这个世界上最疼爱她的父亲来到了西安。因为他不知从哪得到的消息,得知第二天西安有一场大学生就业招聘会,而且知道地点就在西北大学。他没有事先告诉女儿,便来到离家两百公里的西安。

“我根本想不到那是一场骗局,我被卖到了河北大城”她说这话时虽然带有一丝激愤。但我能出,她想努力忘记那刻骨铭心的伤痛。可是,那怎么能忘记呢?人生有几个大学毕业?青春又有几度?

那是一张卖身契

2003年2月20日,西北大学的那场就业招聘会上,韩英很快就找好了自己的工作——河北省大城县职教中心,而且是一名教师。

2月20日,就业协议达成。6天后,2月27日,韩英将就业协议交给校方一份,自己留了一份,剩下的两份寄向了河北大城县职教中心。

“那是一张卖身契,我把自己卖出去了,四年的汗水就象打水漂……”想起那段日子,韩英一阵阵揪心的痛。

韩英被通知8月10日到8月15日去单位报到。工作单位一再强调8月10日前学校不开学、无人接待。韩英还是8月6日从西安坐上火车。这之前,7月下旬,韩英已来到西安,住在同学处,仔细的学习了两本书,一本是《中学生优秀作文选编》,一本是《中学生心理研究》。随行的还有两大箱子书。

8月6日下午,韩英的父亲拨通了大城县职教中心校长的电话,告诉这位校长,他的女儿是第一次出远门,而且带了好多东西,可能8月7日早8时到9时之间便可到达学校,希望学校能帮忙照顾一下。那位校长很爽快地答应了。

8月7日早6时左右,火车驶进廊坊站。两个小时后,长途客车停在了大城县。职教中心的校门口,韩英出了出租车。那时还没有超过9时,校门口没有一人,直到12时,韩英才自己东奔西走找下了落脚的宿舍,那一天,校长不见踪影。

一个校长的失信让一位善良的父亲心寒了。

8月8日,韩英要求校方为她那只有一张床的宿舍配一张桌子和一把凳子,至少可以用来给学生批改作业时用。无果。

8月9日,与同宿舍那位年青的教师谈话中得知,在这里有10年教龄的老师只能拿到600元。韩英心中一惊,那自己当初所谈的1000元呢?她还是认为有就业协议,她想不到一场骗局早已产生。

8月9日,一位老教师很羡慕地告诉韩英:“你们大学生就是不错,我熬到现在只拿到600元,还时常被拖欠,你一来就拿600元,真不简单。”韩英心中寒气一股。

8月10日,韩英被告知,月薪600元,但2004年以前每月中给200元的基本生活费,工资的结算到2004年再说。

晴天惊雷!那一刻,韩英心中五味俱全。但她强忍住了泪水,她要学会坚强。然而泪水能忍住吗?家中有个已花了数万元还未病愈的弟弟,还有两个年早已过半百,还仍然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双亲,而且自己为上学已欠了一万多元,这些已经剥夺了她的研究生梦想,本来希望工作后省吃俭用一一解决,但是现在,200元,天啊!

8月10日晚,在那个与当时承诺极不相称的宿舍中,韩英躺在床上,泪水打量了整条枕巾。

8月11日早9时,韩英的父亲在电话中听到那一端泣不成声的熟悉的声音“爸,我要回来……”,不用任何解释,那位善良的父亲一切都猜到了。

“回来吧!孩子,回到西安,离家近……”

8月11日早10时,在那个豪华异常的校长办公室,韩英提出了辞职。

校方的回答是,可以,但必须交纳2万元的违约金。

狮口大开,是穷极了,还是缺少最起码的良知?违约金理应由谁来支付呢?

一个飘泊在异乡的女孩,在孤立无助中,她的心理防线就在崩溃的边缘。

8月13日,韩英的同学从北京赶来,拿来500元。同天,韩英在西安的一位表亲给她的建行帐户中打入了1000元。

校方终于妥协了。也许是因为韩英的确没有钱,也许是因为良知,他们最后索要了1000元。并出具了介绍信,让她从大城县教育局领取档案。

职教中心校门口一位商店的阿姨因为这几天韩英晚上总在帮她收拾摊点,也认识了这位来自他乡的女孩。她告诉韩英,她有一位在大城县县政府工作的亲戚,如果档案要不回,她可以帮忙。

世上毕竟好人多

幸亏教育局把韩英的档案给了,他也费了一番周折。先去时,教育局声称档案在廊坊市教育局。韩英便去了廊坊市教育局,没有。一位工作人员出具介绍信让她去廊坊市人事局看看,结果还是没有。最后,韩英又回到大城县教育局,这回,档案竟在县教育局!

“其实,我已经很幸运了。”韩英告诉我,她们学校98级有几个同学一块签协议到某企业工作,也是被骗了。后来,每人交了几千元的违约金才一走了之。可是,档案就是要不回。

“现在,我也想通了,我们班长签协议到杭州一家单位,当时承诺也是不低于1000元,可是现在只给400元,和我差不多。”

在谈话中得知,类似的情况很多。由于扩招后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一些单位利用大学生未谙世事而又急于就业的心理,以高薪诱惑学生上当。在就业协议中,又说明确规定要把劳动报酬、生活待遇,医疗养老保险等内容作为必备条款。于是,大学生就业商谈中的条件全是口头,形成书面几乎寥寥无几。而形成书面不过是双方的基本情况介绍以及是否同意与签名的认同。至于附助性条款基本可以概括为什么时候到单位报到,需带什么证件,违约金数额的约定。

一个很现实,却忽视的问题,违约行为是如何认定的?大学生就业协议并未把此作为必备性条款。于是,一系列骗局产生,受害方大多是学生,而违约金的交纳仍然是学生。

我看了韩英同大城县职教中心鉴定的就业协议,连补充性条款都没有。

8月13日,韩英用1000元买回了自己,校方未出具任何形式的书面证明。

同天,韩英离开了大城,她进入社会的第一个落脚点,却是一场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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