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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2023年12月19日

百事通先生:

我是西安某建筑公司工人,1990年在一工地上施工,从高空坠落摔伤,住院一个多月后,经申报到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六级伤残。2000年5月我办了退休手续回家。后听人说按政策规定,评为伤残六级可享受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十四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此,我先后多次到单位索要,公司劳人科领导答复说:“那规定是《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里规定的,咱们公司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所以你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今来信咨询,单位劳人科的答复对不对?我该咋办?”

读者:汪树源

汪树源同志:

你单位劳人科的答复是不对的。根据劳部发(1996)266号《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至16个月工资。其中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你公司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的前提下,应当对因工伤残的职工的工伤待遇独立承担补偿责任。

又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由该用人单位支付费用”。如单位坚持不给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你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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