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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与11市(区)签订责任书

所辖95%社区要达到消防建设标准

2023年12月19日

本报讯 2005年底前,全省11个市(区)所辖的95%社区要达到《陕西省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标准》的要求。

这是2月11日副省长陈德铭代表省政府与11个市(区)签订的2004—2005年消防安全责任书的主要条款之一。该责任书共包括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加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实施《城市消防规划》、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遏制特大火灾事故等八项二十一条款。

具体内容主要包括: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率达到100%,一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率达到90%以上;消防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项列支,每年消防经费投入不能低于上年当地财政收入的0.5%。消防监督业务经费,贫困县人均不少于5000元,其它地区人均不应少十10000元;新建、改建城市街道时,城市消火栓要同步到位,原城市消火栓不足问题,还旧帐不少于25%。2005年底以前,地级以上城市达到应配标准的85%以上,总体达到应配标准的70%以上;对火灾事故,快查快办,严肃处理,不仅要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查处率达到90%以上等条款。

据了解,两年责任制期满后,省政府将组织对各设区市政府进行考评,评出前三名给予2万元奖励,并通报表彰;凡辖区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火灾事故的市(区)政府不能评为先进,同时予以通报批评。本报记者刘公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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