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电气、用火不慎和违章操作使我省私营企业成为火灾重灾区。
2003年,我省共发生火灾3992起,死42人,伤58人,直接经济损失1229万余元,四项指标较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4%、上升16%、上升31.8%、下降9%。其中重大火灾4起,全省平均每天发生火灾11起。
最近,陕西省消防总队调查分析了1163起火灾,从发生火灾企业的经济类型看,全年企业单位(全部为内资企业)共发生火灾330起,死8人,伤48人,直接财产损失为6526713元。其中,私营企业为123起,死3人,伤23人,直接财产损失2915094元,分别占企业火灾总数的37%、37%、48%和45%。电气、用火不慎和违章操作是私营企业火灾的三大原因,分别占火灾总数的27%、24%和17%。全年企业单位的两起重大火灾中,有1起发生在私营企业。
省消防总队总队长张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私营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违章装修,乱拉乱接电线,封堵消防通道,擅自分隔建筑的问题较为普遍,设备陈旧老化,超负荷运转等现象十分突出,造成火灾多发。
据悉,去年一年,国有企业共发生火灾34起,死4人,伤12人,直接财产损失988273元;集体企业共发生火灾9起,伤4人,直接财产损失1449847元。
本报记者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