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建华
孩子还不到四岁,丈夫居然有了情人,并且还跟情人演出一幕双双殉情而死的悲剧。
整个小城都轰动了。她分明感觉到,无数的人都在议论着这件事,自然也把她作为谈论的对象。她为此蒙受了太多太多的耻辱。不过她想:幸亏孩子还小,还不懂事。为了不让孩子意识到什么,她每天都极力控制着自己,不让自己作出过于伤心的举动。
但紧接着发生的一件事,让她把孩子搂在怀里,昏天黑夜地哭了几天几夜。这件事是:小城里的一个文人,将她丈夫和情人双双殉情的事,写成了一篇长达数千字的“纪实文学”,刊登在省里一家颇有影响的杂志上。那个作者署的是假名,但写到她丈夫时却用了真名。这让她在更大的范围在更多的人面前蒙受了耻辱。
如果不是为了孩子,她真想用死来解脱自己。不过,也正是她的心里只剩下孩子,她才决定冒险打一场官司:她到银行里取出所有的钱,到省城请了一位最有名的律师,把那家杂志社和那位作者告上了法庭。
她想:不是说捉奸捉双吗?她的丈夫和那个女人一起死了是事实,但谁有证据证明他们是婚外恋是情人是殉情而死呢?不是说法庭上只讲证据吗?是呀,既然你们把它写成了白纸黑字,既然你们把它白纸黑字地登在杂志上,那我就要请你们拿出:“捉奸捉双”的证据来。
她知道,对孩子今后无法抬起头来做人的最大威胁,就是这种“白纸黑字”。她就下决心要为孩子弄来另一种“白纸黑字”。为此,她不惜破例做一回亏心事。
听说她在法庭上理直气壮地说那个作者所写的一切都是错的,小城又一次轰动了,并且都不能理解她的做法。“他们明明是那么回事,他们让她蒙受了那么多的痛苦,她的丈夫对她和孩子是那么不负责任,她居然还要为他们讨清白!”不少人这样说。
官司几经曲折,最终因那家杂志社和作者拿不出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的证据来而败诉。法院裁决:那家杂志社和那位作者分别赔偿她的名誉和精神伤害费五万元和两千元,并联名在杂志上连续两次刊登道歉信。
拿到法院的裁决书和杂志上刊登的道歉信,她又一次搂着孩子哭了。尽管孩子听不懂,但她还是对孩子说:“看到了吗孩子?你爸爸是清白的,我们这个家是清白的,今后不论多少人对你指指点点,你都可以抬起头来做人。如果有人当面污辱你,你就可以拿着这个裁决和他争辩,直至把他告上法庭。孩子,你跟别的孩子一样,你的头顶上没有任何可以遮住阳光、影响你成长的阴影。”
她把那些赔偿金分别还给作者和杂志社。此时此刻,她比谁都能理解“清白”的价值,她说:“我只要给孩子一个清白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