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披露的一份调研报告称,国有企业女职工下岗且再就业困难,女职工劳动保护水平下降,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政治、经济、人身权利受到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落实难等问题突出。
据悉,这是全总女职工部去年深入各省市及部分产业工会调研得出的结论。 该调研报告指出,女职工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
一些用人单位招工中存在着性别和年龄歧视。如用男不用女,用小(年龄)不用大,招工用青春期,而签订劳动合同时避开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用工制度不规范,不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履约率低。
女职工劳动卫生、职业安全及健康保健问题突出。在橡胶、铸造、玩具等行业,女职工长期在有毒有害作业的环境中工作,尘、毒、噪音严重超标。一些劳动密集和规模较小的企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作业环境差、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
在非公和国有企业中,都存在女职工经期、孕期、生育和哺乳“四期”保护得不到落实的现象。有的女职工经期仍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在产假待遇上,一些国有企业因效益不好未参加生育保险,也无力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落实生育待遇。而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不参加生育保险,也不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工资无保障、生育费用得不到报销。
女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得不到保护,加班加点超工时现象在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存在,且不能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以服装、鞋业、餐饮等服务业务最为突出。
非公有制企业侵犯女职工人身权利事件不断发生。有些企业厂规厂纪名目繁多,对职工要求十分苛刻,女职工稍有违犯便会遭受惩罚、打骂、搜身和污辱,严重侵犯女职工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
■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