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她因为购房晚交集资款6天而被单位罚去五千元“巨款”,2000年她又因为一起医疗事故而导致双侧股骨头缺血性坏死。一连串的不幸都发生在了她的身上,如此沉重的打击并没有使她倒下,这个看似弱小的女人像秋菊一样四处奔走顽强抗争就是要为自己讨一个说法。
2004年3月9日,当大多数的女性还沉浸在昨日自己节日的欢乐时,一个满脸疲惫身心都受到严重伤害的女人已站在法庭上为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据理力争。她就是本文的主人公——张美荣。
张美荣是陕西省建材医院外科护士,自从2000年3月份她患上带状疱疹右侧面神经炎疾病后,她就基本上没再去单位上过班。到不是因为她不想去上班,而是因为建材医院在治疗她的右侧面神经炎时由于激素使用量过大、治疗期过长而导致她双侧股骨头缺血性骨坏死。这起医疗事故使得她很长时间内都不能行走,即使现在,她的一只脚还明显肿起,走路还有些困难。
事故发生后张美荣曾在交大一附院治疗。其间住院62天,三次进行六项血管再通手术。由于双腿不能动弹,吃饭、大小便都需要让人护理。在这种情况下张美荣不得不请了一个陪护来照料自己的日常生活。为治这个病张美荣共花去了38783.42元医疗费,虽然单位给她报销了31343.9元,但张美荣认为是建材医院用药不合适才导致了她双侧股骨头缺血性坏死,所以在她治病期间凡是由于该病所产生的花费以及由于该病而带来的对她本人不利的各种损失均需由建材医院赔偿。这就包括因她住院而未能上班的误工费和她住院时单位少给她调的一级工资以及陪护费。但建材医院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以及西安医学会对张美荣病情所做的四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不予赔偿张美荣的误工费、陪护费和残疾生活补助费。理由是四级医疗事故不构成伤残等级,不需后续治疗,所以索赔没有依据,至于张美荣的一级误工工资属劳动争议范畴不属于医疗纠纷。
张美荣认为建材医院的做法对她很不公平,于是一纸诉状将建材医院告上法庭。西安市新城区法院认为张美荣患病确因建材医院治疗方法不妥造成张美荣“双侧股骨头缺血性坏死”,且已经医学会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所以张美荣要求赔偿的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理由正当,证据充分,建材医院应予以支付,但伤残补助费因无确凿证据,法院不予支持,至于张美荣所要赔偿的一级误工工资诉讼请求,新城区法院认为此请求属劳动法调整的范畴,张美荣应另行诉讼。对于新城区法院的判决结果张美荣深感意外,所以她再次上告,将建材医院告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截至记者发稿之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未做出对张美荣一案的最终裁决。法官判案讲的是事实、证据,张美荣在中院开庭时未能拿出骨科专家要求她继续做后期治疗的有效证据,也不能证明建材医院给她所发的工资不合标准,所以她的这场官司是否能打赢和她的诉讼要求能否被法院认同还仍是一个未知数。张美荣告诉记者即使这次官司又打输了她还要上告,中级法院不行她就告到高级法院。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进展。
李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