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黄陵矿业集团公司制定出台《2004年物资最高采购限价管理办法》,对集团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需的全部材料、配件实行最高采购限价。
2003年,黄陵矿业集团公司实现原煤产量393万吨,销售商品煤368.5万吨,铁路运输煤炭579.4万吨,随着企业的飞速发展,集团公司生产及基建工程物资需求量进一步加大。为此,该公司价格中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组织有关单位在对市场物资价格进行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兼顾业已形成的相对固定的供货主渠道等优势,并考虑了市场变化因素,对矿区使用的28类共2663个品种实行最高采购限价。物资采购限价管理中的物资均为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有完整集全的生产许可证、生产合格证等,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技术要求。与此同时,公司还建立健全物资采购质量管理监督制度,把好物资采购质量关。 (黄红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