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秀岭
“树活一世争高低,人活一世留名声”——这是民间对“名”的看法;“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仁者杀身以成名,君子有死而无贰”——这是志士仁人对“名”的追求;“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淡泊名利、无私奉献”——中国共产党人也十分重视“名”。
然而,陕西北部一个贫困县的领导竟然靠立碑留名。据《陕西工人报》报道:在这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内,沿无定河两岸沿途四五公里的路程,署名为该县县委书记的石碑有8块,其中6块不仅题写了碑名,还由这位书记亲自题写碑记。
显然,“立碑”的做法有悖于党的根本宗旨。从八十多年前到今天,我们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有一条始终不变,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没有变,这是我们党的安身立命之本。当地政府构筑防洪河堤、兴建沿河大道、修大桥、建广场等一些顺民心、达民意的实事,是公仆的职责所在,属于公务员应做的分内之事,而没有什么理由立“功德碑”。为应该做的事情树碑立传,凸现的是一种功利心态、浮躁作风。一个一心只想着名利的党的干部,很难清醒,
很难踏实,也很难让百姓信服。
“利在一己勿谋,利在天下则谋;利在一时勿谋,利在万世则谋”。追求什么样的政绩、怎样看待政绩,集中体现了一个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价值观、利益观。在工程完成之后,立一块碑,作为一种标志,也无可厚非。但该县的“碑记”,多与县委书记有关,显然是一种“个人”政绩的宣扬与赞颂。这种做法不符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正确政绩观要求。
“名”有好恶之分。争名,自然是为了流芳百世。假若争名的目的不纯洁,争名的手段不正当,则很可能适得其反。还是那句老话说得实在:“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