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前不久下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职工技术成果奖奖励暂行办法》,决定设立职工技术成果奖,奖励在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据了解,职工技术成果奖设三个等级,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0项。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职工技术成果奖。这些条件是: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在本行业产生重要影响;创新技术、设计和改进工艺取得显著成效;研制开发新产品、新工具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效;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取得显著成效;创新操作法,使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显著提高或在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创新技术,在职业安全与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起到显著作用。 (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