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规范全省卷烟零售经营者价格行为,促进卷烟零售市场合法、公正、公平竞争,省物价局制定发布了《陕西省卷烟零售明码标价暂行办法》,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全省所有卷烟零售经营者必须实行明码标价。
办法规定,在经营场所按照卷烟品牌分别摆放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统一监制的明码标价签。对于不明码标价的,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卷烟的,不能提供降价记录或有关调整价格资料的,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的,使用未经监制的标签内容和方式的,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