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获悉,从5月1日起西安市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1.50元调至1.95元,每立方米提高0.45元,调价幅度为30%
据了解,此次调价后西安市自来水用户负担平均价每立方米由1.92元调至2.37元,提价幅度为23.4%。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1.50元调至1.95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由1.86元调至2.25元;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由2.06元调至2.55元;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由2.50元调至2.95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由5.14元调至6.50元。
另根据西安市统计部门资料,此次调价对一般城市家庭来说是能承受的。2003年西安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748元。居民户均用水量约为12立方米以内,每户以3口人计算,2003年水费支出占当年居民家庭收入的0.9%。居民生活用水水价调整后,每户每月增加水费支出5.40元。假设月户均用水量不变,水费支出约占年居民家庭收入的1.2%,低于建设部规定的不超过2.5%的标准。同时,考虑到水价提高对低收入户生活的影响因素,对低保家庭,西安市政府决定适当增加保障金,弥补这部分群众因水价提高而增加的支出。 本报记者 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