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获悉,银监会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全面清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在建、拟建项目已发放或已承诺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其中重点是对总投资(包括固定投资和流动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
据悉,此次全面清理对象是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截至2004年3月末对所有在建项目已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对拟建项目已承诺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
银监会强调,在全面清理中,重点是上述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在建、拟建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高尔夫球场、会展中心、物流园区、大型购物中心、城市建设(打捆)等重点项目及其2004年新开工项目固定资产贷款的清理,包括已发放和承诺的固定资产贷款的在建、拟建项目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在建、拟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的内部管理情况以及风险状况和资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