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渭南民工刘红卫等4人来到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进门后跪地不起,状告在承建西安朝阳门立交工程中北京城建三公司拖欠工钱13万元,并称老板即将撤离工地。接到投诉后,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迅即派人前往朝阳门工地。经调查查明,北京城建三公司西安分公司朝阳门东十字地下通道工程管理不规范,转包及分包责任不清,小包工头陈某、王某拖欠陕西渭南、宝鸡等地40余名民工工资13.5万元。执法人员当即做出决定:责成北京城建三公司西安分公司直接出面处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北京城建写出书面还款协议。与此同时,省监察总队又与北京城建总公司取得联系,以确认该公司西安分公司是否具有合法资质。得到确认后,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做出处理决定:责成北京城建三公司按照还款协议组织款项,并在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监督下发放到每一个民工手中。近日,北京城建三公司西安项目部在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办公室现场支付民工工资13.5万元。
这只是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为农民工兄弟讨工钱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例。今年一至五月,他们共接听咨询电话3573次,接待来访4711人次,接到的各类书面投诉举报的95件,已处理75件,为劳动者追回工资812.32万,成绩突出,赢得了众多务工者的赞扬。
■本报记者 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