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对用医保卡购日用品的医药店严查不贷”。7月13日,记者采访西安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时,处长王国兴明确表示。
7月7日,本报头版头条刊登题为《职工医保卡竟能购买日用品》的消息,报道了在西安一些医药店可用医保卡购买日用化妆品或洗涤用品,并能开发票的事。西安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处长王国兴告诉记者:省市定点的医保药店,用医保卡只能购处方药。此外,保健品等非处方药不能使用医保卡,更不能购日用品。他说,对此事,如是西安市定点的医药店,将严查不贷,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电话(029)87635933。
本报记者 柳江河 实习生 王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