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凤县蔬菜公司经理刘春魁,终于在凤县人民法院执行庭,领回了凤县双石铺镇人民政府拖欠已达十六年之久的最后一笔两万元的债款。
一九八九年,凤县双石铺乡草店选矿厂欠凤县蔬菜公司货款、借款、租金十二万多元,由于选矿厂经营不善,在1990年就停产倒闭,凤县蔬菜公司将双石铺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虽然他们赢了官司,但执行相当困难,只能长期“望饼充饥”。加之机构的多次变化,领导的频频更换,有的“新官不理旧帐”,有的傲对法官。加之,上级领导的“说情”,给执行造成相当大的困难。此案成为凤县人民法院执行中的老大难案。
最近,凤县人民法院在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的有关通知中,决心执结这起执行政府的老大难案。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凤县蔬菜公司放弃了七万多元的利息请求,双石铺镇政府冯镇长当即清还了两万元案款。
(晓斌 春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