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行业的工资究竟是多少,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出台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之前,曾就这个问题对相关企业进行抽样调查,但这些单位大都不愿提供这方面的数据。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年鉴显示:2003年,全国职工的平均年工资为14040元。其中,非垄断行业的农林牧渔业职工工资为6969元,电力、煤气、水等垄断行业是18752元,而金融业,职工年工资高达22457元,为农林牧渔业的3倍。如果再进一步细分,在电力、煤气、水行业中,电力工资又高于煤气、水这两个行业。
垄断行业职工与非垄断行业职工收入形成薪资的巨大差距并非一日之寒。据中国统计年鉴披露,1978年垄断行业(以金融保险业和电力、煤气、水的生产供应业为例)与非垄断行业(以农林牧渔业和批发零售餐饮业为例)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关系是1.43倍,1994年上升到2.02倍,而到2000年上升到2.13倍。
工资实际差额由1978年的219元,上升到1994年的3255.5元,到2000年高达6967元,23年间,差额增长32倍。
如果考虑到工资外收入,上述差距还会更大。据了解,广州市电力集团公司一名普通职工的月工资不到6000元,但加上奖金、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后,其一年收入可达到15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深圳一家证券公司的司机年薪达12万元,是广东省在岗职工年均工资的8倍。
这些企业还会以更多外人难以察觉的办法把钱花在职工身上,在这方面,俗称“电老虎”的电力单位堪称出手阔绰。今年国家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国家电力公司4年前在武汉召开的一个内部人事干部会议,短短3天时间,125名国电公司系统负责人竟然总共挥霍了304万元,人均耗费2.4万元。
不患不均,而患不公。
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财贸研究所研究员杨圣明曾提出,应该对垄断行业过高的工资加以限制。
日前,杨圣明又进一步向中国《新闻周刊》阐明了他的观点。他说,在我们的社会中,有一些收入不是通过相应的劳动获得的,比如通过偷抢或是贪污而来的,或是靠政策倾斜,即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垄断利润。与前者不同,后者属于合法收入。然而,“合法并不等于公平,超额垄断利润是市场经济中的不公平现象。”
杨圣明又把垄断行业分为技术性垄断行业与政策性垄断行业两种。前者包括水、电、煤气、铁路等行业,其垄断是由生产技术决定的,比如说自来水只能由一根管道通到各家各户,而不能搞多家供应,全世界皆是如此;而政策性垄断则是由政策硬性规定所致,这方面行业有金融、保险、电信、民航等行业。
杨圣明认为,解决垄断行业的超额收入不能一刀切,划定一个增长限幅就了事,不同性质的垄断行业应该区别对待。
对政策性垄断行业,限薪无用,只能是加快改制,允许民营,使之充分市场化,便不再成其为垄断行业。
(刘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