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2003年至2004年上半年,我省法院系统反腐工作成效显著,一年半内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93件,96名法官被查办,其中包括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正副院长6人。
2000年6月到12月,宝鸡市中院刑二庭审判员孙喜梅在办理两起减刑案件中,共收受罪犯家属人民币26000元,之后孙伪造、涂改合议庭笔录,为两名罪犯非法减刑并被提前释放。2003年10月16日,孙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王申年2001年7月至12月担任潼关县法院院长期间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后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年。
延安市宝塔区法院2002年在一起房屋拍卖过程中严重违规,负有责任的副院长姬乃富后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辞去副院长职务。
包括以上法官,一年半来,我省受查办的96名法官中,受到刑事处罚的18人,党纪处分的14人,政纪处分的51人,党政纪双重处分的4人,被通报批评和其他处理的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