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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水毁土地,对在去年渭南洪灾中受损严重的华阴农场职工来说是重建家园的一件大事。然而,当农场职工在依法承包的土地里从事农业生产时,却时常遭到他人的阻挠和破坏。这一切缘于——

合同纠纷被拖入“三角债”的泥潭

2023年12月19日

近日,本报记者接到华阴农场老职工郗亚民的情况反映,他说今年以来,他在自己依法承包农场的320亩土地里从事生产活动时,常常遭到社会闲散人员的围攻和阻挠。有一次围攻的人员还当着派出所民警的面居然出手推打他。这些人的做法严重影响了他灾后恢复生产,给他个人造成多次伤害和损失,也引起了全场职工的强烈不满。他在不能进行正常的生产活动的情况下,才向本报反映情况,希望当地政府部门重视这件事,还受灾职工一个安全正常的生产环境。

记者在华阴农场郗亚民家中看到了农场与他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从今年5月8日至今年10月5日,承包地的方位是杏园内包括二区、六区、五区共计320亩地。郗亚民告诉记者,农场杏园共计449亩,其余被他人占种。去年由于洪灾,杏园全部被淹,杏树也被淹死,为了不撂荒土地,农场将部分杏园暂时承包给他经营。今年5月16日,他对死杏树进行清理时,便遭到了以张某为首的人员的阻挠;7月1日他播黄豆时,又遭到60多人的围攻,当他打110电话报警后,围攻的人还当着华西派出所民警的面对他大打出手;8月12日,他在清除杂草时,又遭到一大批人的干扰,使生产不能正常进行。这样三番五次被人围攻和阻挠,郗亚民已心神皆疲,他最担心的是今年秋收时再次遭到他人的破坏。他的遭遇引起了广大农场职工的同情和不满。

为什么会有人公然多次破坏农场职工的正常生产活动。记者在华阴农场采访时,正逢职工代表就此事向上级部门反映。据职工代表贾瑞雄等三人说,这是由于复杂的社会原因,致使一个简单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陷入了“三角债”纠纷的泥潭。看到国有土地被他人侵占,看到职工合法利益受损,农场领导和职工很无奈。

通过走访,记者了解了事件的经过。1992年华阴农场与陕西渭南果林实业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陈立典)签订了935亩土地20年的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约定每年150元的承包费,经营项目为果园。记者在双方签订的合同看到,第4条关于土地承包费约定应在每年12月10日交清当年的承包费;合同第六条还约定承包方如不能交足当年的承包费,发包方有权收回果园。合同履行至2000年,陈立典已负债累累,无力清偿承包费。而且在发包方不知情的情况下,陈将果园向多人做抵押担保。

(下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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