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是指在工作时间、工资收入、工作单位等方面不同于传统的8小时工作制而相对灵活的就业形式。主要包括非全日制就业、临时就业、季节性就业等就业形式。
据来自劳动保障部的消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和劳动者的就业需求日益多样化,我国灵活就业人员不断增多,预计目前我国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超过1亿人。
哪些人在从事灵活就业
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主要包括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城市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市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其他失业人员,以及部分退休人员、勤工俭学的大中专学生、兼职人员、自由职业者。其中,灵活就业人数最多的是进城就业的农民和下岗失业人员,这两部分人约占灵活就业人员总量的80%至90%。
灵活就业规范和管理逐步加强
在规范灵活就业用工关系方面,劳动保障部于2003年制订并实施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并办理录用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工资,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
灵活就业将成为我国重要就业形式
劳动保障部预计,在未来10—15年,灵活就业将成为我国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