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全局上下一心,开拓奋进,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如期实现了“双过半”目标,截止6月底,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4120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2%,累计实现上划中央“两税”收入4130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7.3%。连续多年获省市表彰,2004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机关”、“贯彻《国家公务员条例》先进集体”称号,2003年被省委授予“全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被省财政厅授予“普法暨依法理财先进单位”,连续六年荣获“全省财政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被汉中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综合政考先进工作部门”等多项省市殊荣。
强化收入征管深化财政改革
从年初开始,汉中市财政局分析了国家政策调整、地方经济发展和税源变化的形势,确立了全市地方财政收入6.6亿元、同口径增长9%的奋斗目标,经过精心筹划,及时将收入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和市级征收部门,对税收大户、骨干税源生产经营和税收入库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制定了市本级税收征管部门完成收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税收征管部门的积极性;同时强化动态管理,根据情势变化及时作出有效的对策,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了财政收入征管效果。该局不断强化财政改革,按照“一进两退”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出了“统一安排,选择试点,先退后进,逐步扩面”的工作原则,制定了相应的配套制度,协助试点单位做好退出工资统发和会计集中核算后相关业务工作的衔接,对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单位的工资统发和会计集中核算,进行了改进、规范和加强。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对各县区和市本级各单位的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应。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该局还拟制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费包干和会议费管理等多项办法,对深化支出管理方式改革、创新支出管理约束机制进行了积极、大胆的探索和实践。并初步建立了编制、人事、财政机关相互制衡的人员编制管理机制和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管理相配套的约束激励机制,有效的控制了人员编制,减轻了财政负担。
加强财政监管 推进依法行政
汉中市财政局切实加强财政监管,制定了多种办法,强化财政资金收支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制约,完善了重点项目前期费报帐制管理办法和投资评审质量监督制度。为了提高财政管理的透明度,该局全面推行阳光财政,强化社会监督,将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内设科室及其职能和责任人、政府采购、会计管理、投资评审、工资发放、行政许可等事项的规定、办法、程序,通过网络、专栏等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执法科室负责人,年初层层签订《汉中市财政局机关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了行政执法的目标任务、权限和要求,以及考评奖罚措施,夯实了执法责任,使全局上下形成朝气蓬勃、斗志昂扬、积极向上的全新气象。
保障群众利益支持经济发展
汉中市财政局坚持“保吃饭、保稳定”的理财原则,把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障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做为践行“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实施了保发工资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了“双保”、“低保”责任措施的督促落实。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利益,该局在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情的基础上,对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进行了认真测算和落实,实施税费改革后,全市预算征收农业税9030万元,烟叶农业特产税600万元,比省批基数减少2860万元。该局围绕汉中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汉中”的战略,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和扶持力度,选取了28个项目进入市财政支农项目库并报送省财政厅,申报了5个矿产资源保护项目和11个旅游项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市县财政基本建设项目库建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汉中市财政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创新管理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汉中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本报记者 钟静石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