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们是略阳县嘉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2001年本厂一职工苏某与本企业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硫酸铝车间承包合同,我们认为此合同损害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是不公平、不公正的,通过职代会决议终止了此合同,然而从此公司就被卷入长达四年的硫酸铝车间承包合同官司之中,而今仍没结论,此事一直萦绕在每个干部职工的心里,像一块石头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严重影响和干扰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
同时为终止此合同引发矛盾,从2003年起公司领导班子又因涉嫌破坏硫酸铝车间生产设备被略阳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安局多次调查、传唤,今年七月中旬略阳县公安局又以公司有关领导涉嫌破坏硫酸铝车间生产设备等问题多次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传唤、留置,最长的达48小时,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以为我们公司领导犯下了大错误,要去坐牢等,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不小的损失,更为严重的是有些企业债权人闻讯后纷纷前来公司催讨债务,有的供应商已停止供货,还有的供应商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清债务,否则,就要去法院起诉。现在我们的生产经营难以为继,面临停产的局面,广大职工人心惶惶,情绪极不稳定。
我们认为:公司是一个负债经营企业,有关部门这种长时间没有结论的调查会把一个拥有1000多万元资产、刚刚改制初见成效的企业推到经营举步艰难相当危险的地步。
我们要吃饭,我们要养家糊口,可是企业目前的现状和社会舆论给我们的感觉是企业将面临灭顶之灾,那我们的企业几百名职工和家属将如何生存。为此,我们全体职工迫切希望上级领导能以稳定企业发展和国家、集体、职工的根本利益为重,尽快帮助企业步出困境,使我们度过难关,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经营。 ■职工代表闫顶茂 孙建明 毛涛 张小军等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