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宝鸡市渭滨区神龙镇观山村2组曹根劳,驾驶陕C10682号四轮自卸农用车,拉载块煤6.72吨(该车核载1吨),取道汉黎公路,由新集开往汉中,行至23km+100m处,曹根劳发现前方约15米的公路上有一小孩,从公路左边向右边横过公路,曹根劳向左打方向盘避让,致使车驶入路右外草坪,将男孩廖国梁(9岁半,新集镇前街村4组)当场碾死。
南郑县交警大队现场调查,认为曹根劳驾车严重超载,影响车辆的制动效果,对于车造成不安全因素,是造成这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曹根劳驾车严重超载致死人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近日被南郑县检察院批准依法逮捕。 (张晓明 李凤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