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城固实行工伤认定书面告知

2023年12月19日

本报讯 城固县人劳局从今年3月份起,对工伤认定实行书面告知办法。截至8月底,全部12件工伤认定申请案均在法定时效内作出认定决定。

近年来,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伤亡职工常常被用人单位以“违章操作”或“工伤事故概不负责,等理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致使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对此,该县劳动保障部门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政策,总结多年来开展劳动争议处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经验,实行了工伤认定书面告知办法。当伤亡职工或其家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书面告知其需要提交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住院病历资料、证明其主张成立的其他证据材料,以及提供这些资料和证据的时限。同时,书面告知提出认定申请的对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及第三人)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劳动合同、工伤事故处理结案材料等相应的资料和证据。

实行工伤认定书面告知办法,保障了工伤当事人的知情权和举证权,缩短了调查取证时间,提高了工伤保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赵成华

上篇:我省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
下篇:十年讨工资 今朝有着落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Img/2004/9/2004091503-1.jp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04-09/15/349938.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