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千阳县地方税务局推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今年以来实施责任追究29人(次),处罚3339元。
千阳县地方税务局是省级文明单位,针对个别税收人员执法行为不规范,有损税务整体形象的现状,今年该局全面推行了执法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制,制定了税收征缴、资金管理、公务接待等17项考核运行机制,对于违反制度的责任人严格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4月份,该局在查处一起发票违章案件中,发现征收单位的个别人员在业务流程中违规操作造成少缴税款问题,即对相关5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主要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罚款1055元,负连带责任的所长、分局局长各罚款624元。据了解,该局今年共实施责任追究29人(次),其中中层以上干部11人(次),罚款1724元。处罚最高金额765元,最低10元。推进税收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 (谢红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