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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繁华街区严禁乞讨

2023年10月02日

本报讯 西安市有关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通告,对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严禁在繁华街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等区域流浪乞讨。

近年来,随着西安经济的迅速发展,特别是2003年8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将强制性收容遣送改为关爱性救助管理以来,西安市区范围的流浪乞讨人员大量增加,给城市管理工作、投资环境和城市形象带来很大影响。

《通告》明确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严禁在党政机关、繁华街区、交通要道、旅游景点、城市广场等区域流浪乞讨。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有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上述区域乞讨的,应当劝其离开。发现有尾随纠缠、拦截路人强行乞讨的,应当予以制止,被讨要者有权拒绝救助。广大市民应当积极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告知、引导流浪乞讨人员通过合法途径寻求社会救助。对以流浪乞讨为掩护,实施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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