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许鉴透露,《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2005年1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1年过渡期后,服装纺织品仍不达标的将禁止销售。
新的《规范》要求市场上流通的服装共有5项指标必须达标,即甲醛含量、PH值(酸碱度)、色牢度、异味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过渡期后,如抽查发现有不达标的服装,不仅要禁止其销售,而且不允许作为库存品或削价处理,只能销毁。面料或许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回炉”重新处理,但服装生产企业就没招了。
该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纺织品分为A、B、C三类,分别是婴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