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信
一九二四年八月三日,鲁迅,孙伏园,夏元〓三位完成了西北大学暑期学校的讲学任务,在暑期学校尚未结束之时,提前返京,陕西方面有设宴饯行之举。谁是设宴饯行的主人?孙伏园先生四十年代回忆此次陕西之行的文章中没有提及,五十年代,同样是回忆此行的文章中曾专门提到易俗社,亦未涉及此事,到六十年代就提到了,为什么时隔三十八年,首次把设宴饯行一事提了出来呢?原来,孙先生竟然记得一九六二年是陕西易俗社成立五十周年,所以特意“把鲁迅先生和易俗社这一段有意义的历史回忆出来,作为易俗社成立五十年庆的贺礼”。这篇题为《鲁迅和易俗社》的回忆文章,就发表在一九六二年八月十四日的《人民日报》上。去年,我写文章改正了孙先生在该文中断言鲁迅亲笔为易俗社题匾“古调独弹”不确,这里面就此文中“设宴饯行”一节加以辩正。
孙先生说:“在西安待了二十来天,我和鲁迅先生与夏元〓先生三人要先返京,临行之前,易俗社特设宴为我们饯行。鲁迅先生平素是不愿参加这种繁文俗礼的,但由于他对易俗社颇有好感,因此欣然赴宴……台下除我们三位宾客外,就只主人十余人。其他再无旁人,我们一边看戏,一边畅谈,一边就餐,这是我从未享受过的一次极饶风趣的宴会。”孙先生的回忆,绘声绘色,也堪称生动,何况,孙先生又是当事人之一,应该是信实无疑的了。然而,在学术研究上,这也只是孤证,孤证不立,倘要“立”,还得有旁证。在这件事情上,旁证并不难找。其一,是当年当月次日的《新秦日报》,其二是鲁迅当年当月当天的日记。
先看《新秦日报》。一九二四年八月四日《新秦日报》消息称:“闻刘兼督昨夜(三日)在宜春园设宴欢送学校讲师,与陪者有教长马凌甫,西大校长傅铜等人云云。”消息中未点鲁迅先生等三位的名,但次日离陕者,仅此三位,其余诸位讲师的离陕在十多天之后,自不在设宴欢送之列。消息中的刘兼督即刘镇华,时任陕西省长兼督军,媒体称刘兼督。刘是积极支持和关注这次暑期学校的最高当局,作陪的是省教育厅厅长马凌甫和西北大学校长傅铜,后二者为暑期学校的直接领导和具体实施承办者。半个月前,暑期学校开学典礼上,刘兼督未能出席,特派“省长代表”郭涵,“督军代表”范滋泽与会,也曾载之《新秦日报》。这次饯行,刘兼督亲自出面,教育厅、西北大学一把手作陪,可谓等级最高,礼遇极隆,十分重视的了。报纸只说饮宴饯行地点在宜春园,并不提易俗社且不提演剧,何故,不知。而宜春园就是易俗社的所在地,则是不错的。
再看一九二四年八月三日的《鲁迅日记》:“……晚刘省长在易俗社设宴演剧饯行,至夜又送来《颜勤礼碑》十份,《李二曲集》一部,杞果、蒲陶、蒺藜、花生各二盒。”据此可知,离行的这一天,鲁迅先生和刘兼督有两次接触,一次是饯行宴会、一次是接受礼品。至于礼品是否是刘兼督亲自送来,“日记”未详记,不过这也不重要。以我之见,刘兼督亲自致送的可能性大一些。
两则旁证,足以证明,并非易俗社设宴为鲁迅等人饯行,设宴饯行者是刘兼督。孙伏园先生的回忆,显然是错了。如果我们再从情与理两方面来考虑,也可说明问题:七月二十日暑期学校开学伊始,有隆重的仪式和宴会招待,八月三日又有高层出马的宴会演剧饯行,这就有始有终,有迎有送,因而合情合理。倘若客人临行,而主人不闻不问,反而让一家八杆子打不上的民间剧社设宴饯行,那才是怪事一桩,即使在今天,也不会如此,在八十年前,更不会这样。假如我们从客人鲁迅的角度设想,以他的性格,也不会“欣然赴宴”的。事实很清楚,饯行的主人是地方最高当局,易俗社为饮宴演出助兴。作为演出助兴的一方,无缘与三位客人“一边看戏,一边畅谈,一边就餐”,这当然也是可以理解的。
孙伏园先生回忆失误之原因,或者是因为回忆之时没有查阅《鲁迅日记》,但更可能的怕还是“日记”也查过了,只是有意回避那位军阀刘镇华刘兼督:为鲁迅先生等设宴饯行,是好事,好事不能让军阀掺和其间,索性隐去。岂不知,这样一来,孤证也就变成伪证,不足信了。其实,军阀与饯行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全然是两回事。这当然不能深责孙先生,六十年代的意识形态的强大排斥性,造成历史原貌的失真的事情,非此一件。可怪的是,八十年代还有人为孙先生曲意圆场,说当天刘镇华有事未出席饯别宴会云云,这就不可理喻不可原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