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查封83个
当场炸毁23个
蒲城县政府认真执行《矿产资源法》、《煤炭法》和国务院[2003]53号令,采取强有力措施,整顿煤炭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于10月25日采取集中行动,一举取缔了本县蔡邓区域的六条沟非法小煤窑83个,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此次行动,由县煤矿安专项治理整顿办、公安、安监、工商、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笔者在现场看到,除83个非法小煤窑现场查封外,另有23个非法小煤窑被当场炸毁。
去年以来,煤炭价格一路上扬,涨幅翻番。一些矿主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于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不顾,无证开采的非法矿井死灰复燃。当地政府三令五申,明令禁止非法开矿,相继下发有关通告,要求限期关闭非法小煤窑。在非法小煤窑集中的洛滨镇,镇政府和县煤炭办还联合成立了煤炭整治办公室,大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建立起打击煤炭非法开采长效机制,有效地遏止了非法小煤窑的死灰复燃。这次采取集中整治行动,就是在接到群众举报的情况下进行的。
这次集中行动共出动车辆40余部,联合执法人员百余人,扣押非法运输煤炭车辆10余部,拆除并烧毁非法搭建房屋120余间,拆除用于煤炭生产的卷扬机、鼓风机等生产设备20余台件。笔者在现场看到,公安人员还当场查缴了非法矿主李女子非法经营的账本。此人系澄城县曹村人,今年60岁,在蒲城县蔡邓区域水泉沟非法开矿已达3年之久,平均每天毛利4.9万元,每天非法纯利润在万元以上,雇佣民工20余人。公安及专案组人员当场将李女子押上警车,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
担任蒲城县取缔非法小煤窑联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的副县长袁广荣在接受笔者独家采访时说:“对于查出的每一个问题,一定会善始善终、按党纪国法进行处理。尤其是若发现公职人员参与、参股办矿、通风报信、甚至包庇袒护,为非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一经发现,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也希望舆论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促进政府工作,提高执政能力”。 高利 文/图
剪断小煤窑电源
简陋的非法小煤窑
无奈的民工
将非法矿主李女子(左三)移交司法机关
强行搬家